“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,聊城目前没有出现明显的地震前兆异常。”针对最近在部分市民中间流传的聊城将有地震的消息,省、市地震专家6月4日出面予以澄清,明确表示我市近期发生破坏性地震的说法纯属谣传,同时呼吁民众科学分析,理性识别谣传。
据聊城市地震局负责人介绍,自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起,我市便开始有地震谣言,尤其是进入6月份以来,谣言更盛。近期,该局值班室陆续接到八县(市、区)上百个群众来电,询问聊城最近是否会有地震。其中不少市民告诉地震局工作人员,他们曾接到陌生人的电话,说聊城将发生破坏性地震,但他们的手机均不显示来电号码。另外,也有市民声称是别人从网上看到相关消息后告诉他们的,但这些人又无法提供具体网址。聊城地震谣言打乱了部分市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,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。
对于这些社会谣言,市地震局高度重视,及时向市委、市政府和省地震局领导汇报了相关情况。同时,值班人员耐心向群众作了解释,指出这是谣言,政府并没有发布地震预报。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只有县级以上政府才有发布地震预报的权限,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(包括地震部门)都无权发布地震预报。
聊城市地震局分析认为,这次地震谣言发生的原因,一是汶川发生8.0级地震后,群众对地震很敏感,一有风吹草动就诚惶诚恐,担心本地也会发生大地震;二是可能有人故意捣乱,散播地震谣言,干扰社会秩序。
地震专家指出,地震谣传一般有以下四个特点:一是非政府传达的地震消息;二是“预报”的震级、时间、地点很精确;三是往往带有迷信、伪科学或离奇色彩;四是称地震消息是“某某专家”的预报意见。
“地震预报是世界性难题,没有哪个科学家对地震发生的时间、地点和震级作出过准确的预报,外电也不可能传播这类信息。”聊城市地震局专家呼吁,民众听到地震的消息后,要认真分析其科学性、合理性和信息来源的可靠性,并及时向地震部门报告。
另外,在地震谣言面前,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做到不信谣、不传谣,维护好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。地震部门提醒,恶意制造、传播地震谣言属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将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   (记者 刘江 通讯员 刘法立)
 
来源:聊城新闻